留言内容:我以前在济南献过800,在茌平再献200,是不是能算我献血累计1000,能不能这样算?是不是就可以终生免费用血了
回复内容: 您好!感谢您无偿献血!一、您这种情况可以累积,但只限于一次申报,也就是说,您如果从聊城申报国家颁发的献血者奖项,就不能再从济南申报,在聊城申报时,要拿着您在济南献血时的献血证来进行累积申报。二、目前,法律法规中没有“终生免费用血”这一规定,用血后的血液返还政策同此规定:凡在我市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,自献血之日三十日后,本人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献血量的医疗用血,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,或者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。无偿献血者本人、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均属于免费用血报销范围。祝您身体健康,生活愉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