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书记站长留言板 > 留言回复

献血量

留言日期:2014-03-03 18:10:33 【字体:

 

留言内容:按照献血法规定,献血量是自愿选择200,或400的,但是聊城个别献血车上规定必须献400,请给与解释

 

回复内容: 您好!感谢您无偿献血!国家卫生部提出无偿献血工作“四个转移,一个延伸”的工作目的(即由指令性计划指标献血向无指标的自愿无偿献血转移;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移;一次献血量200毫升向400毫升转移;临床用全血向成分血、自体输血转移;无偿献血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),我市目前已经完成了200毫升向400毫升转移的要求,一次献血400毫升。献400毫升比200毫升能使血液得到更科学合理的运用,大大降低用血者的输血风险。祝您身体健康,生活愉快!


版权所有Copyright@2021 聊城市中心血站 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75号
电话:0635—8516869(工作日) 血站热线:0635—8512907(工作日) 质量投诉热线:0635—8513308(工作日)
鲁ICP备202104342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