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书记站长留言板 > 留言回复

献血者配偶父母异地能报销用血吗

留言日期:2014-03-03 17:47:47 【字体:

 

留言内容:我08年11月份在聊城市献血400,因结婚户口迁到莒县,现想咨询一下配偶父母手术用血可以报销吗?需要什么证件?非常感谢!

 

回复内容: 您好!感谢您无偿献血!您在聊城市献血要到聊城市血站来报销。具体手续如下:凡在我市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,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。须提交的材料 :献血者献血证、双方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、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户口簿、结婚证等;户口不在一处的,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信,并加盖户籍章)、用血详单、出院发票(原件和复印件) 报销程序: ①聊城市中心血站办公室主办人员初审登记,主管领导审核报销者提交的证件并签字; ②交由中心血站财务科报销。 报销时间:为节约您宝贵的时间,请在报销前拨打0635—8516869进行咨询。依据 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;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>办法》。祝您身体健康,生活愉快!


版权所有Copyright@2021 聊城市中心血站 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75号
电话:0635—8516869(工作日) 血站热线:0635—8512907(工作日) 质量投诉热线:0635—8513308(工作日)
鲁ICP备202104342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