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
新闻中心
党建宣传
党员活动
理论学习
热点视频
员工天地
活动专题
信息公开
机构概况
领导信息
政策法规
应急管理
采购信息
办事指南
收费信息
财务信息
监督投诉
荣誉展示
设备展示
工作规范
重点科室
采供血量
用血报销
政策法规
书记站长留言板
我要留言
献血好人
献血科普
当前位置:
首页
>
新闻中心
> 正文
关于实施劳动纪律管理的几项规定
来源:http://www.lcsxz.com 发布日期:2007-12-30 【字体:
大
中
小
】
各科室:
为切实加强我站的劳动纪律管理,充分合理地利用工作时间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,望遵照执行。
一、 考勤时间
1、白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8:30——下午16:30)
周六(上午8:30——12:00);
2、血供科夜班:下午16;30——次日上午8:30;
3、成分科夜班:按照流动采血车下班时间在不耽误成分分离的前提下自行规定;
4、采血科:在完成采血计划的基础上,实行弹性工作制(周六上午8:30必须参加考勤);
5、其他:需加班的科室和人员临时通知。
二、 适用范围
单位领导及所有职工均应严格按照考勤时间上下班。
三、 考勤办法
实行指纹录入考勤制,分请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等。
(一)、请假
实行填写请假条制度。分事假、病假和婚、产、丧假等。
1、职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或科主任汇报,经批准后,方可休假;
2、请假时限批准:一天由科室主任批准、两天报分管站长审批、三天以上报站长审批(病假需三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;婚、产、丧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);
3、未经批准或无请假条擅自休假者,皆视为无故旷工处理;
4、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者,可电话请假,并于次日上午办理假条补办手续,不可拖延;
5、职工请假完毕后,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,请假天数以销假时间为准。
(二)、迟到、早退、旷工
迟到: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5分钟者;
早退: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5分钟者;
旷工:上班或下班时间未进行指纹录入者。
四、 奖惩办法
1、 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0元,每月超过3次(含3次)者,扣除当月奖金的50%;超过5次者扣除当月全部奖金;
2、 无故旷工者,一天扣50元,并按照实际缺勤天数的比例扣除交通费、误餐费、加班费、奖金等补助;每月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,扣除当月的全部奖金;超过5天者,按自动离岗对待;
3、 病假:10天以下者按照实际休假天数的比例扣除交通费、误餐费、加班费、奖金等;10天以上者(含10天)扣除当月全部交通费、误餐费、加班费、奖金等;长期病假者(超过四个月)发放工资的85%;
4、 本制度与职工年终考核与工资晋级挂钩,每年缺勤超过22个工作日(含22个)的以及迟到早退每年累计达到30次(含30次)以上的不予晋级。
5、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。
五、 其他:
1、本制度的管理落实归属质管办,每月由质管办将考勤情况汇总,并列入考核办法中。
2、本制度适用于会议、学习、各项活动的考勤等。
3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
【
加入收藏
】【
打印此文
】【
关闭窗口
】【
返回顶部
】
版权所有Copyright@2021 聊城市中心血站 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75号
电话:0635—8516869(工作日) 血站热线:0635—8512907(工作日) 质量投诉热线:0635—8513308(工作日)
鲁ICP备202104342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