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、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22年版)》的规定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启动了2022-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。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《关于统计报送2022—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急函〔2024〕84号)要求,现对聊城市拟表彰的4760名献血者名单进行公示(其中,终身荣誉奖27名,金奖856名,银奖1255名,铜奖2622名),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至6月3日。
依据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22年版)》的规定
第四条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。
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,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。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:
(一)铜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;
(二)银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;
(三)金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;
(四)终身荣誉奖,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。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。
本次表彰统计献血次数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曰 。
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:
第二十二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:
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;
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,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;
《献血法》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。
2022-202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
2022-202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
2022-202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
2022-202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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