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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医院输血科(血库)基本标准

来源:http://www.lcsxz.com 发布日期:2008-01-01 【字体:

 一、总则
㈠医院输血科基本标准,是输血科(血库)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,是对医院输血科(血库)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。
本标准包括医院输血科(血库)功能、任务、科室设备、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、人员配备、仪器设备、业务管理、业务技术范围,质量管理和质量考核指标等。
㈡医院输血科(血库)应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、卫生行业标准。
㈢医院输血科(血库)是医院开展输血检测诊疗活动的科室,严禁违规自采自供血液和分离血液成分。
二、医院输血管理组织与职责
㈠输血管理组织
二级及以上医院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。
二级以下医院成立输血管理领导小组。
㈡人员组成
委员会(领导小组)由分管院长和医务处(科),输血科及有关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组成,人数可视医院规模、性质和输血科(血库)任务而定。
㈢职责
1.负责临床输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2.指导临床血液、血液成分和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。
3.协调处理临床输血工作的重大问题。
三、科室设置
㈠输血科:三级医院(综合性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)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独立输血科。
㈡血库:二级以下医院(综合性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)设立血库。
四、输血科(血库)的功能与任务
㈠认真执行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》和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》的有关规定。
㈡在院长的领导下和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(领导小组)的指导、监督下,负责对临床用血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。
㈢根据本院医疗需要,定期向辖区献血办公室或供血单位申报用血计划,储存必备的血液,保证临床医疗用血,储血量一般应不少于3天的急救用血量。
㈣按照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》的要求,为临床输血开展血型鉴定、交叉配血、抗体筛选及与输血相关的实验诊断。
㈤配合临床开展输血及血液治疗,指导临床合理用血,推广成分输血、自身输血和输血新技术,宣传现代输血专业知识和进行临床输血技术指导。
㈥对输血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。
㈦建有血库的医院(每个县(市)指定一家医院)承担储血库职能,负责向该县(市)乡镇卫生院提供临床用血的中转服务,并指导、考核乡镇卫生院临床用血。
㈧配合医院所在地供血单位搞好用血管理工作。
㈨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输血机构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。
五、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
㈠输血科(血库)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。一般输血科应达到100-150m2,其中配血室20m2,实验室30m2,储血室20m2,值班室10m2,治疗室30m2,办公室20m2,其他用房(洗涤、库房等)20m2。
血库使用面积不低于80m2。
㈡房屋设置应选择靠近病区和手术室并且环境清净、采光明亮、空气流通、水电气供应充足的地点,并具备畅通的通讯设施。
㈢房屋的结构布局应适应技术操作规程和卫生学要求,应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。
六、人员配置
㈠输血科(血库)应配备与其功能、任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。人员可根据医院床位数、手术例数和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确定。输血科(血库)人员与用血量参考比例:
用血量(以所有红细胞血液品种量计算):人员数
60万ml:1
输血科(血库)人员至少4人。
㈡人员任职要求
1.输血科人员须有中专以上学历,具有国家认定(或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)的卫生技术职称,经输血专业培训的在编人员组成,其中高、中、初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在1:3:5为宜。医学检验技术人员不低于70%。
2.输血科主任: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,从事临床医疗或医技工作五年以上,有丰富的输血相关临床专业知识及一定的管理能力,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临床医师或医疗技术专业人员。
3.输血科副主任:具有大专以上及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,从事输血工作五年以上,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手较高的技术水平,有一定的管理经验,能胜任本职工作。
4.血库主任:具有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或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,从事医疗工作三年以上,经输血基础理论、基本技能的培训,有一定的管理能力,能胜任本职工作。
七、仪器设备
应具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。常规设备齐全,专业设备适宜。(见附件一)
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、保养和验证,并应有各自的使用和维护登记记录。
八、业务管理
㈠有长期、中短期发展规划,年度工作计划,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以及年度工作总结。
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技术操作规程。
1.血液入出库检查规程
2.血液质量检查规程
3.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
4.各项输血诊疗活动的操作规程
5.试配制操作规程
6.仪器使用操作规程
㈢各项工作制度
1.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
2.检验记录和核对制度
3.血液保存、发血、临床输血和血液报制度
4.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
5.试剂的认购、入库和领用制度
6.消毒管理制度,预防和控制经血液传播疾病制度
7.仪器设备认购、验收、使用、管理、保养维修和报废制度
8.计量管理制度
9.输血前检查制度
10.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。
㈣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
㈤严格临床用血管理
1.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履行用血审批手续(附件二),不得使用无血站(中心血库)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以及非指定的采供血机构供应的血液。
2.必须严格执行输血前的检查、核对制度,保证临床用血安全。
3.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时,应详细记录和填写“输血反应调查表”(附件三),并及时调查处理,反馈供血单位。
4.合理和综合利用血液,大力推广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,逐步提高成分血的临床应用比例。
5.提高红细胞使用率,减少新鲜冰冻血浆和普通冰冻血浆的使用率,不得使用原料血浆。
6.严禁不合格的血液出库,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。
7.采集血标本须使用有批准文号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输血器材,并在有效期内使用,用后消毒灭菌、毁形处理。
8.临床需要输血的病人在输血前应签订“输血治疗同意书”(附件四),并存入病例。
9. 全血、成分血和受血者血样应密闭或封口后于2-60C至少保留至输血后七天。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。
九、开展的业务技术范围
项目 输血科 血库
1、诊断检查 
(1)输血前检查 
①红细胞血型检查: ABO血型正反定型RhD定型 √√ √√
②抗体筛选(包括盐水、酶、抗人球蛋白实验) √ √
③交叉配血试验(聚凝胺试验、酶、抗人球蛋白实验) √ √
(2)输血后统计输血反应率并做输血反应的诊断检查 √ √
 核对和鉴定输血前后血样并作直接抗人球蛋白检查 √ √
 重复交叉配血实验(包括聚凝胺试验、酶、抗人球蛋白实验) √ √
 如怀疑细菌污染血输血反应,抽取血袋中血液和病人血液作血培养 √ √
项目 输血科 血库
2、输血治疗 
(1)开展成分输血并统计成分输血率 √ √
(2)非替代性输注 √ 
(3)自身输血 
①储血式自身输血(手术前采血,储血备用) √ √
②手术中、手术后失血回收 √ 
③稀释式自身输血(手术麻醉后急性放血、血液稀释) √ 
(4)临床输血疗效评估(红细胞、血小板、血浆、冷沉淀) √ 
(5)其他输血治疗 
3、加强与采供血机构及各医院输血科(血库)之间的协作交流 
(1)诊疗技术的协作 √ √
(2)学术交流 √ √
4、协助医院所在地供血单位搞好供血管理 
(1)按期申报本院年、月用血计划 √ √
(2)做好病人用血审批工作 √ √
(3)逐例记录病人用血情况,并汇总存档 √ √
十、质量管理
㈠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
1.各业务岗位必须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、及时地完成各种原始记录,有操作人、复核人全名签字,并进行统计分析和反馈。记录长期保存。
2.电脑信息管理。
㈡对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全面质量教育,知识更新和岗位培训,定期考核评估,并建立业务技术档案。
㈢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,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(HBsAg)、丙肝病毒抗体(HCV抗体)、艾滋病病毒抗体(HIV抗体)和梅毒血清学试验等检测,并建立健康档案,对检测阳性及患有与输血安全和质量有影响的传染病或其他疾病,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。
㈣开展血液质量的检查、核对,重点要对全血和成分血进行外观检查,发现问题可作进一步检测,并及时反馈供血单位。
㈤做好试剂质控工作,确保检验正确性。
㈥参加省级室间质控评估,及时制定提高质量和改进工作的措施。
㈦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、验证,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。凡属强检的必须按规定,定期由法定部门进行检查,并有合格证书。
㈧质量考核标准
1.全血、血浆和各种成分血的入库台帐登记完整率  100%
2.供者血型复查率                100%
3.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实验准确率         100%
4.输血记录完整率                100%
5.血液有效期内使用率              100%
6.专用贮存冰箱的温度记录和高低温报警装置完好率 100%
7.供血的外观质量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差错率     0
8.不同血型、品种、规格的血液         分别贮存
不同日期的血液              依次存放
9.血库24小时专人值班               有
10.全血、成分血贮存温度合格率          100%
11.输血反应卡返回率               100%
12.成分血使用率     三级医院        >90%
            二级医院        >70%
13.输血科(血库)专用电话            必备
14.全血、成分血预约单差错率            0
15.为临床输血病人提供全血、成分血品种、
规格、数量差错率                0
16.血型定型试剂质检合格率            10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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