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信息公开 > 政策法规 > 正文
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》解读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03-13 【字体:

     近期,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现对有关情况解读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实施以来,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,各部门大力合作,血液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血液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,无偿献血工作得到快速发展,全国无偿献血人次由1998年的32.8万提高到2014年的1299万。随着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,血液管理和无偿献血工作面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。为贯彻落实《献血法》,进一步依法推进血液管理工作,保障临床血液安全与血液供应,在听取相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、血液管理专家意见和征求中宣部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》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总体目标。确保2015年底全国血站核酸检测基本全覆盖,献血率达到10/千人口;到2020年,献血率达到15/千人口,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,确保自愿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。
(二)主要内容。一是依法推动无偿献血工作。建立健全政府领导、多部门合作、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,稳步拓展无偿献血模式,提升献血服务水平。二是稳步提高血站服务能力。完善血站服务体系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,持续提升血液安全。三是建立血液供应保障机制。构建血液预警机制,完善血站、医疗机构联动机制,加强临床合理用血工作,规范开展血液调剂工作。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。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精神,普及无偿献血科学常识,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(三)保障措施。一是强化政府责任。按照《献血法》的要求,加强对献血工作的监督管理,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领导职责。二是健全工作机制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,督促各部门做好工作落实。三是加强监督检查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、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、检查、考核和评价,建立血液管理通报制度;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惩处。


版权所有Copyright@2021 聊城市中心血站 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75号
电话:0635—8516869(工作日) 血站热线:0635—8512907(工作日) 质量投诉热线:0635—8513308(工作日)
鲁ICP备202104342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