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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贯彻落实<聊城市献血办法>“三免政策”的通知》全文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04-24 【字体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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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办理方式


《聊城市献血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。《办法》第八条规定:“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察费,可以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、旅游景区景点、纪念场馆,免费乘坐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”。相关人员本人持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享受“三免政策”,荣誉卡办理方式如下:

一、人员范围    

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。

二、办卡方式  

(一)由市中心血站负责制作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(附持卡人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及近期免冠照片等信息),市红十字会负责提供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人员信息和相关材料。市红十字会、市中心血站分别负责各自符合“三免政策”条件人员的真实性。

(二)符合享受“三免政策”请持本人身份证、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(尺寸2.5*3.5cm、像素700*500),到聊城市中心血站一楼献血服务科办理。

(三)荣誉卡办理咨询电话:0635-8516058

三、办卡时间地点    

自本《通知》印发并对社会公布之日起开始办理(节假日除外),办卡地址为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75号。

四、使用须知

(一)请持荣誉卡人员按要求出示卡片或登记,并自觉接受相关人员查验。

(二)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。若经发现,相关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该人员的持卡资格。

(三)荣誉卡如有损坏和遗失的,需由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聊城市中心血站办理补卡手续。


附: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样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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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“三免政策”人员免交门诊诊察费实施方案


《聊城市献血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。《办法》第八条规定: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察费。鼓励社会办的医疗机构参照执行。为贯彻落实该项条款,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,现制定方案如下。

一、免交人员范围

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。

二、免交项目 

门诊诊察费

三、具体实施医疗机构

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自愿加入的社会办医疗机构。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及自愿加入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名单附后。各县(市、区)卫健局负责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名单。

四、免费流程

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持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到就诊医疗机构人工办理,逐步实现自助挂号或网上预约挂号办理。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简捷高效的工作流程,方便群众办理,并利用相关网站、公众号及门诊大厅醒目位置等进行公示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切实履行工作职责

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督促和指导辖区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《办法》,深刻领会有关“三免政策”条款的内涵及要求,明确工作任务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制定有效措施。

(二)加强监督管理,确保工作实效

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主管部门、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管理,指定部门及专人负责,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,畅通投诉渠道,设立投诉电话,及时处理相关问题,确保“三免政策”中该项条款落实到位,切实保障享受政策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(三)加强信息化建设,简化工作流程

各县(市、区)、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,调整完善自助挂号或网上预约挂号流程,逐步实现挂号即时免收门诊诊察费。市红十字会和市中心血站要及时完善享受政策的人员信息。


附:免门诊诊查费市直医疗机构名单


聊城市人民医院

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

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

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

聊城市传染病医院

聊城市中医医院

聊城市中心医院

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

聊城市眼科医院

聊城鲁西骨科医院

聊城市委机关门诊部

聊城市政府机关门诊部

聊城市市直机关门诊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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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“三免政策”人员免费游览公园、旅游景区景点、纪念场馆实施方案


《聊城市献血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。《办法》第八条规定: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可以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、旅游景区景点、纪念场馆。鼓励社会办的旅游景区景点等参照执行。为贯彻落实该项条款,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,现制定方案如下。

一、享受政策人员范围

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。

二、免费游览本市政府主办的公园、景区景点等场所

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持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(以下简称荣誉卡),可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、旅游景区景点、纪念场馆。持卡本人到景区景点等游览时主动出示荣誉卡,可享受无限次免费游览,具体名单附后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县(市、区)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持“荣誉卡”人员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、旅游景区景点、纪念场馆的相关工作,加强三免政策的宣传,及时将相关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,并监督指导所管公园、旅游景区景点、纪念场馆等场所责任部门做好落实,保障持荣誉卡本人享受无限次免费游览。

(二)各公园、景区景点、纪念场馆等场所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三免政策条款,在旅游风景区售票窗口张贴三免政策有关公告标识、操作流程等,做好提示引导,让符合享受政策人员清楚流程。

(三)符合享受政策本人需按要求出示荣誉卡或登记,并自觉接受旅游景区等场所相关工作人员查验。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若经发现,相关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该人员的持卡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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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“三免政策”人员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方案


《聊城市献血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。《办法》第八条规定: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免费乘坐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。为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,现制定方案如下。

一、享受政策人员范围

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。

二、免费乘坐全市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

符合享受政策本人持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(以 下简称荣誉卡)可不限次数免费乘坐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。持卡人在全市范围内乘车时主动出示“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”,由公交车驾驶员即时识别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持“荣誉卡”人员免费乘坐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相关工作。

(二)各县(市、区)城市公交车运营单位,要做好三免政策的宣传,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落实,保障持“荣誉卡”本人可免费乘坐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。

(三)本人需按要求出示荣誉卡,并自觉接受城市公交车运营企业工作人员查验。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若经发现,相关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该人员持卡资格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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