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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市中心血站采供血应急预案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08-09 【字体:

 聊城市中心血站采供血应急预案

1.目的

当发生采供血突发事件时,能为临床提供充足的血液保障。

2.依据

本文件依据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编制。

3.范围

3.1 严重自然灾害、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临床用血大量增加,供不应求时。

3.2 在可预料的重大灾害和事件发生前,为及时救治病人而需储备大量血液或特殊血液时。

3.3 RhD阴性等稀有血型和血小板的短缺。

3.4 其它原因导致难以保证临床用血需求时。

4.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
4.1统一指挥、分级负责。

4.2及时快捷、灵敏准确。

4.3信息沟通畅通无阻。

4.4推诿、延误,严厉追究。

5.组织结构与职责

5.1组织结构

应急领导小组组长:站长

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:分管副站长、质量主管

应急领导小组成员:各部门负责人

5.2职责

5.2.1站长根据评估组(应急领导小组)意见作出重大决策。决定一级预案的启动与终止,必要时报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,请其他单位或血站支援。

5.2.2血供科分管站长负责同业务相关部门一起,对风险等级作出正确评估,报站长同意后,确定二、三级预案启动与终止。

5.2.3质管办根据组长、副组长指示,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风险评估会议,并作好相关记录。

5.2.4办公室负责预案运行中人员的调配与部门间的相互协调。

5.2.5血供科负责对血液库存、临床用血量等情况的及时上报;负责对库存补充情况及时上报。

5.2.6体采科负责对血液采集情况的上报;备好人员、设备与物资,作好准备,随时组织采血等事宜。

5.2.7宣传科根据应急级别的需求,负责向外界宣传工作。  

5.2.8检验科根据工作需要,及时对采集到的血液进行检测。

5.2.9成分科根据工作需要,及时对采集到的血液进行制备。

5.2.10总务科根据工作需要,及时作好资源保障和后勤服务。

6.紧急状况分级、评估与应急措施

6.1分级

6.1.1库存量处于最低库存量60%80%时,为级(黄色)警戒。

6.1.2库存量处于最低库存量40%60%时,为级(橙色)警戒。

6.1.3遇重大突发事件同时库存量处于最低库存量40%以下时,为级(红色)警戒。

6.2监测与评估

6.2.1当库存血液达到Ⅲ级警戒线或发生突发应急用血事件库存血液不能满足时,血供科应及时填报《血液告急警报》报告应急领导小组。

6.2.2应急领导组根据库存缓解状况决定应急措施的继续启动或终止。

6.3应急措施

6.3.1血液库存处于三级警戒时,由血供科分管站长报站长批准启动三级预案,主要采取以下措施。

6.3.1.1街头各采血点,延长工作时间,体采科加大街头宣传力度。

6.3.1.2通过微信、短信等平台,从固定献血者等低危人群中招募献血者。

6.3.2血液库存处于二级警戒时,由血供科分管站长报站长批准启动二级预案,在三级预案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。

6.3.2.1宣传科发布滚动信息,向外界告知缺血情况与献血基本要求,以获得公众的支持。

6.3.2.2血供科与临床用血单位取得沟通,调配用血,择期手术。必要时协调用血单位动员献血,以缓解血液短缺状况。

6.3.3血液库存一级警戒时,由站长启动一级预案,在二级预案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。

6.3.3.1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,体采科及时与应急献血队伍取得联系,落实采血人数、时间、地点、组织方式等。

6.3.3.2向市政府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。

6.3.3.3向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,申请跨地区供血。

7.组建四支应急献血队伍

7.1职工志愿应急献血队伍:发动血站干部职工组成职工志愿应急献血队伍,每年度更新完善一次。

7.2志愿应急献血队伍:宣传和发动固定献血者等低危人群加入志愿应急献血队伍,体采科负责维护和管理。

7.3稀有血型应急献血队伍:组织和发动广大稀有血型献血者加入稀有血型应急献血队伍,体采科做好稀有血型应急献血队伍的维护和管理,定期通过微信、电话等方式,加强沟通和联络。

7.4机采血小板应急献血队伍:组织和发动机采成分献血者加入机采血小板应急献血队伍,机采室负责维护和管理,加强沟通和联络。

8.责任追究

8.1 该应急预案启动后,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主任不得擅离职守,要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,接到通知后,按要求通知相关人员;各科室人员应及时到岗到位,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,听从调配。

8.2该应急预案启动后,相关人员工作中如有不服从调配、玩忽职守、失职、渎职等行为,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9.预案的启动与终止

见附录11.2

10.相关记录

10.1《血液告急警报》

11.附录

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流程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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